Zh-hant:人行道
圖徵 : Zh-hant:人行道 |
說明 |
專為行人(有時也包含自行車)而鋪設的路側道路 |
標籤 |
highway=footway + footway=sidewalk/crossing |
人行道是附屬於車道,專為行人鋪設的道路,有時自行車也可以在人行道上騎乘。人行道的形式有很多種,可以是墊高的石磚路,可以被實體的柵欄或綠帶與車流分隔,也可以是單純的路面標線。一般來說,城市中的幹道都會設置人行道,可能兩側都有、只有一側,當然也可能完全沒有人行道。如果地圖上有標記人行道的分布,導航程式就可以產生讓行人安全行走的路線,因此人行道的繪製是相當重要的。
人行道要能夠被標記為人行道,最低標準是一個非身心障礙者可以在旁邊的車道有車流時,還能夠安全地通過。如果一條「人行道」的寬度不足,與旁邊的車道過近,那就不能被標記為人行道;如果一條人行道的寬度足夠,但因為種種特殊原因(違停或路面被嚴重破壞)而無法通行時,請參見永久無法使用的人行道。
用語
人行道指的是隸屬於車道的一部分的行人專用道路,騎樓並不包含在這裡所說的人行道。
如何繪製
目前主要有兩種方法可以繪製人行道,在你開始大範圍重新繪製某一個區域的人行道時,建議你先參考或詢問當地的製圖社群所產生的共識,以免同一地區出現兩種不同的繪圖方式。
比較項目 | 附屬於車道 | 獨立繪製 |
---|---|---|
與空拍照吻合 | 否 | 是 |
精準的座標與線形 | 否 | 是 |
易於行動編輯器繪製 | 是 | 否 |
同步道路名稱 | 是 | 僅當道路名稱被標記在人行道上時(會產生多個座標編碼)或使用關聯[a 1] |
無障礙資訊 | 通常足夠,但在複雜的情形會稍嫌不足 | 是 |
行人穿越道 | 通常足夠,但在不對稱路口時無法 | 是 |
可否任意穿越車道[a 2] | 可,但可能會違反當地規定 | 否,但當地規定可能允許 |
是否被渲染至地圖上 | 通常不會,因為會讓畫面太混亂 | 通常會 |
易於桌面編輯器繪製 | 是 | 是,但需要花更多時間 |
- ↑ 但 Relation:associatedStreet 與 Relation:street 已經變得越來越少見了。
- ↑ 在車速與車流量低的 highway=residential 通常是可行的,但在其他道路就相對危險,或完全被禁止。
將人行道獨立繪製
將人行道獨立繪製是已經通過的繪製方法,而舊有的繪製方法仍然可以使用。顧名思義,這個方法就是把人行道從車道中獨立出來,額外繪製成一條路徑,並標上 highway=footway 與 footway=sidewalk。另外,原先的車道也需要視情況加上sidewalk:both=separate、sidewalk:left=separate 或 sidewalk:right=separate 的標記。
要注意的是,footway=sidewalk 和 footway=crossing 除了可以和 highway=footway 一起標記以外,也可以用於 highway=path、highway=construction. 等道路。另外,footway=sidewalk 也可以被標記於 highway=steps。
在人行道穿越路口時,請將人行道與街道的交叉節點標記為 footway=crossing,並在車道與人行道的交界點標上 kerb=* 來註明路邊緣石的類型,幫助導航程式規劃輪椅用者的路線。對於更詳細的說明,請參見 footway=*。
這種繪圖方法可以更精確地表示人行道的路況,比如說搭配 barrier=*、tactile_paving=*、kerb=* 或 surface=* 來使用。舉個實際的例子來說,這條人行道是透過橋樑來跨過橫貫的水道,但這條水道是以涵管的形式通過車道下方,只有把人行道獨立繪製才有辦法表示這種特徵。也因為獨立繪製可以讓人行道的線型更加明確,地圖軟體在渲染時也會比較容易,因為只需要使用像是渲染步道的方法渲染人行道就好,不像 sidewalk=* 標籤通常不會被渲染出來。
這種方法有個缺點是沒有一種簡單的方法可以自動為人行道加上路名,因此通常都是使用 name=* 或 street:name=* 來人工標記。目前有比較複雜的方法(Relation:associatedStreet 與 Relation:street)來幫人行道標上路名,但目前對於要使用哪種方法依然沒有共識,還是以地區慣例為準。
在繪製行人穿越道時,即便是在路幅不寬、行人可以任意跨越的道路上,還是建議只在有明確標誌或標線的地方或路口處繪製穿越道。這樣的繪製方式對輪椅用者比較友善,而且並不是所有道路都允許行人不經標線穿越道路。在台灣,道路前後一百公尺範圍內如果沒有行人穿越道、天橋、地下道,是可以直接跨過無分向限制線的道路的,如果你想要讓你的導航程式可以規劃出這種路徑,可能就需要更複雜的演算法才可以做到。
有些人行道並不與道路平行,特別是蜿蜒的人行道,把這種人行道的線型繪製出來可以讓導航程式更精確地計算出通行所需的時間與距離,因此這類人行道建議以獨立的形式繪製。
將人行道標記在車道上
這個方法會使用 sidewalk=* 標籤來標記一個路段是否擁有人行道,它的標籤值可以填上 sidewalk=both/left/right/no 來表示人行道是在道路的哪一側。left
與 right
是依據該條道路的路徑方向來決定,不一定是以車流方向為準。如果需要標記人行道的寬度、緣石等其他資訊,也可以使用這些標籤:sidewalk:left:width=3 m、sidewalk:left:kerb=raised、sidewalk:right:bicycle=yes、sidewalk:both:surface=paving_stones。
對某些圖客來說,穿越道的重要性和人行道是一樣的,因此在兩條有人行道的道路交會的路口,還是需要將 highway=crossing 標上。
這個方法主要是用在規模較小的人行道上,尤其是沒有路邊緣石的人行道,且這個方法無法精確表示人行道的線形。雖然在開放街圖的標準地圖中,不會把用這種方式標記的人行道渲染出來,但這還是可以幫助導航程式規劃出對行人相對友善的路線。另外,因為 sidewalk=no 可以用來表示這條道路沒有人行道,因此這個方法並不是完全沒有用處的。
最重要的是,這種方法可以讓導航程式更容易產出路線的文字敘述,因為道路名稱通常也會連帶被標記在那條道路上。另外,這種方法也可以讓導航程式規劃出穿越道路中央的路線,還可以在可繪製地圖的應用程式中當成是一個很簡單的每日任務。
但反過來說,這種方法在比較複雜的交叉路口可能會變得非常難以處理。在 2017 年,OSM Carto 有一系列針對是否將這類人行道繪製到地圖上的討論,但結果卻不了了之。[1]即便如此,把人行道用 sidewalk=* 標記能夠很簡單地表示人行道的有無,因此仍然是使用頻率相當高的一種繪製方式,許多編輯器也都支援這種標記方式。
不論人行道是否存在,如果一條道路有緩衝區,還是盡量以 verge=* 和 verge:width=* 將其標記出來。雖然這看似和人行道無關,但在沒有人行道的道路上,有緩衝區通常代表行人可以比較安全地通過這條路段,而導航程式也可以避免把沒有緩衝區的道路規劃進行人路線中。同樣的邏輯也適用於 shoulder=*,在沒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如果有路肩可以行走,相比起沒有路肩也比較安全一點。
標線型人行道
針對僅供行人通行的標線型人行道,在世界範圍內並沒有達成如何標記的共識,各地也衍伸出各種不同的標記方法。在台灣,這類人行道通常會用附屬於車道的方式來標記,也就是使用 sidewalk=both/left/right。
但為了資料的完整性,這裡也依據常見度將各地不同的標記方法列出,供各位圖客參考。
- sidewalk:right=lane:類似cycleway:right=lane 的標記方式。
- sidewalk:right=yes + sidewalk:right:kerb=no:用來表示有人行道的空間,但人行道和車道間並沒有實體的分隔。
- footway:right=lane:常用於獨立繪製的 highway=footway,但這種標記方式有個問題是,我們不應該把沒有實體分隔的車道以不同路徑繪製。當然,也有一部分的 footway=* 會以道路(如 highway=residential)的屬性來標記,但這種方法也會有另一個問題是,footway:right=lane 應該要用於獨立的 highway=footway 道路上,而非附屬於主要道路的步道上。
- sidewalk=no + lanes=1 + vehicle:lanes=yes|no + foot:lanes=no|designated + oneway:lanes=yes|no:將此道路視為沒有人行道,但左側的車道供車輛通行,右側的車道供行人通行(有時會使用 yes 而非 designated)。注意:副標籤 :lanes 可以用來表示自行車道,但不能用於人行道,因此這個方法也有問題。另外要注意的是,lanes=* 只能考慮提供機動車輛通行的車道數,不包含自行車與行人,因此,假設一條道路有一條車道、兩條自行車道與一條人行道,最後只能以 lanes=1 標記,而非 lanes=4。
- lanes=1 + lanes:forward=1 + lanes:foot:backward=1:這是比上個方法更簡單的標記方式,但這只能表示出人行道的數量,沒辦法表示人行道在道路上的實際位置。使用此方法時請同樣參見上方注意的內容。
- pedestrian_lane=*:這是根據一個不活躍的提議所產生的繪製方式,在這裡人行道被當成混合道路的其中一條車道。
- shoulder=right + foot=use_sidepath(或 + foot=designated)+ sidewalk=no:某些地區認為人行道需要有實體分隔,因此標線行人行道只被當成是可供行人通行的路肩。註:taginfo 沒有辦法計算這種標記方法的數量,即便是這個 overpass 也只是用估計的方法找出可能是用這種方法標記的 16 條路徑。
- foot:right=designated|lane:將人行道以通行權的方式標記,標籤值可以是文件上有寫到的 designated,或是沒有列在文件上的 lane)。應該避免使用 yes 來當作標籤值,因為這個標籤只有表示這條道路可供行人通行,並沒有「獨立標線」的意涵。
人行道上的自行車道
在台灣,某些寬度足夠的人行道兩端會掛有人車共道的標誌,在主要道路旁的人行道上也會有自行車道專用的標線或實體設施,對於這些可供自行車通行的人行道可以使用下列方式標記。
- 對於有獨立自行車道的人行道,請使用 highway=footway 與 highway=cycleway 分別繪製。
- 對於有人車共道標誌的人行道,請使用單獨的 highway=footway 繪製,並標上 bicycle=yes。
- 對於沒有標線或標誌指明自行車可否通行的人行道,不須加上任何相關的標籤,並以當地法律規定為準。以台灣為例,在無自行車道或人車共道標誌的人行道,自行車禁止通行。
永久無法使用的人行道
對於如何繪製長期無法使用的人行道一直沒有完美的方法,目前相對比較合理的手段如下:
- highway=residential + disused:sidewalk=both + note=人行道因長期被違停車輛占據而無法使用.
- 這個方法相對其他方法的好處是:
- 它很清楚地表達人行道存在的事實(透過 sidewalk=both 標籤)。
- 它很清楚地表達人行道目前完全無法使用的事實(透過 disused:=* 前綴),但如果有實行相關措施,如取締違停,則在未來可能可以恢復使用。
- note=* 的內容可以告訴後續的編輯者為什麼這條人行道會被標記為無法使用,避免它被錯誤地改回可使用的狀態
- 大部分的導航程式會因為這條道路沒有 sidewalk=* 標籤,推斷這條道路可能不適合行人通行,而改規畫其他有 sidewalk=yes 標籤的路線。比較聰明的導航程式可能會偵測到 disused:sidewalk=both 的存在並避免將行人導航到這條道路上。
- 有些圖客會額外加上 sidewalk=no 的標籤來讓所有導航程式都不可能將行人導航到這條道路上,但這個方法並沒有被整個社群所接受。有些圖客也會額外加上 parking:both=no 的標籤來表示這條道路沒有停車空間,並使用 parking:note=* 來用文字說明人行道被違規作為停車空間使用。
暫時無法使用的人行道
- 如果人行道因為正在興建或改建而暫時無法使用時,可以使用 highway=construction + construction=footway + opening_date=* + check_date=* + note=* 來標記。
- 如果人行道是在一天的某些時段無法使用,請參見 條件限制的標記方法。舉例來說,如果人行道在夜間禁止通行,可以使用 highway=footway + access:conditional=no @ (20:00-07:00) + note=* 來標記。
地區慣例
在特定的地區經過了長時間的製圖之後,已經有了當地的標記慣例,這時候如果貿然想「推翻」這個慣例,可能會耗費大量人力,也可能不被當地社群接受。例如在台北,實體人行道通常都會以獨立的路徑繪製,且通常不把路名標記在人行道上。如果你所在的地區是把人行道以附屬於道路的形式標記,但你想要改成獨立繪製時,請先與當地社群溝通後再開始行動,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歷史
在開放街圖發展的早期並沒有特定的方法來繪製人行道,甚至當時完全沒有辦法繪製行人專用的道路,而這項缺點後來因為 highway=footway 的出現得到了解決,當時的時間大約是 2008 年的一月。即便如此,當年仍然沒有專門繪製人行道的方法,因為這個新的標籤僅被用來標記行人專用的道路。
在 2008 年過了不久[2],大家開始使用 sidewalk=* 來標記沒有實體分隔的人行道。這種方法因為完全遵守一項圖徵對應一個元素的繪製原則,所以開始迅速傳遍世界,成為主流的方法。
從 2008 開始,把實體人行道標記成獨立路徑的方式也逐漸成形,直到 2011 年左右,有人提議[3]也將這個方法提升為標記人行道的正式方法。雖然這與舊方法的概念大不相同,但因為它們所能提供的資訊大略相等,新方法還可以清楚表示人行道的存在,很快也經過社群投票之後通過。
在 2023 到 2024 年,德國社群對人行道所需達到的最小寬度做出的投票中,十人內有七人同意僅將可供代步車、推車、輪椅通行的人行道標記出來,不過目前尚未將此規範實際應用於地圖上。
普及程度
不同標記方法的普及程度因地區而有所變化[4],舉例來說,英國與西歐普遍將人行道標記在車道上,而東歐與美國習慣獨立標記人行道。在台灣,大多數實體人行道也都是獨立標記的。
想要用 Taginfo 來統計哪種方法的使用次數最多,進而廢棄另一種方式並不是合理的做法,這種統計資訊比較適合用於比較同種商店的不同標記方式,但基於下列原因,不太適合用來比較人行道的標記方式:
- 同一條人行道可以被繪製成一段一公里長的路徑,也可以被繪製成 20 段 50 公尺長的路徑。通常把人行道獨立標記的地區會繪製較多細節,同一條道路的人行道常被切割成小片段,使這種標記方式的數量大幅提高。
- 有些獨立繪製的人行道沒有 footway=sidewalk,可能會使總數被低估。
- 如果道路兩側都有人行道,使用 footway=sidewalk 獨立繪製時會比使用 sidewalk=both 標記還要多一倍的使用量,低估了 sidewalk=* 的總數。
- 習慣將人行道獨立繪製的地區也會使用 sidewalk=no。
- sidewalk=separate 不一定會被使用到,特別是獨立繪製人行道的地區。
- footway=crossing 在將人行道附屬於道路的標記方式中並不會以獨立的節點出現。
總結來說,這些統計數據沒辦法真的比較出兩種繪製方式的優劣,只能證明兩種方法至今仍被廣泛使用。
範例
以下是一些人行道的範例圖片。
流水號 | 人行道 | 道路區隔 |
---|---|---|
0 | 路緣石 | |
1 | 標線,參見可能的爭議 | |
2 | 不同的鋪面或排水溝 | |
3 | 行道樹 | |
4 | 實體柵欄或圍牆 | |
5 | 窄綠帶或緩衝區 | |
6 | 寬綠帶 |
以下是介於模糊地帶的人行道,不同地區可能會有不同的標準。更多資訊請參見討論。
流水號 | 人行道 | 道路區隔 |
---|---|---|
A | 斜坡 | |
B | 壕溝 |
工具
- OpenStreetBrowser 有相當完整的步道圖層,其中也包含了人行道。
- 有些 MapCSS 樣式表可以在 JOSM 編輯器中使用,如
- 可以渲染 sidewalk=* 的 "Useful Maps",但僅限於英國與愛爾蘭地區。
- OpenStreetMap detailed overlays 在放大倍率大於 16 時會顯示人行道、自行車道等等的塗層,目前也有 線上版本可以使用。
- AB Street:利用開放街圖的人行道資料來建立模擬交通的系統。
- OSM2World:將 .osm 檔案中的人行道資料渲染出來。
- OpenStreetMap Carto 的其中一個 fork 會將人行道渲染出來。
延伸閱讀
- "Improving sidewalks globally in OpenStreetMap",由 Tim Channell 在 MapBox Blog 發布,2015 年 10 月 27 日。
- Road Layout Design CD 127 Cross-sections and headrooms 與 Road Planning and Design Manual, Chapter 7: Cross Section,兩篇有關工程背景的文章。
- Proposed features/sidewalk schema。
另見
- 行人導航守則
- 腳踏車
- OpenSidewalks,一個繪製人行道的計畫,旨在透過 OSM-OpenSidewalks 的標準來改善無障礙人士的使用者體驗[5],由華盛頓大學的Taskar Center for Accessible Technology (TCAT) 所領導。
引用
- ↑ https://github.com/gravitystorm/openstreetmap-carto/issues/2568
- ↑ https://wiki.openstreetmap.org/wiki/DE_talk:Map_Features#Gehwege_an_der_Stra.C3.9Fe.3F
- ↑ https://wiki.openstreetmap.org/wiki/Proposed_features/Sidewalk_as_separate_way#Rationale
- ↑ Cite error: Inval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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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HecYP_b3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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